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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网络在线学法 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制科 作者:法制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分享到:

  根据《关于在全区实行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内依法治区办〔2018〕6号)要求,学员积分满5000即可参加年度考试。

  一、考试时间

  正式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8:30至2018年12月25日18:00,学员有5次答题机会,每次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补考时间:2018年12月28日8:30至12月31日18:00,学员有3次答题机会,每次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补考仅限正式考试不及格学员和12月31日18:00前积分满5000、未参加正式考试的学员参加)。

  单位、个人在考试周期范围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二、考试对象

  参加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并积分满5000的学员。

  三、考试形式

  登录法宣在线网站(www.faxuan.net或xf.faxuan.net)或法宣在线手机客户端进行考试。

  四、试卷类型和题型

  试卷分三类:领导干部试卷、公职人员试卷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试卷。考试内容从题库中抽取。每套试卷共50题,每题2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单选题25道、多选题10道、判断题15道。

  五、考试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平台中所列的必修课,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内蒙古自治区新颁布地方性法规》专题,《内蒙古自治区“谁执法谁普法”课程》专题,各行业重要和新修订、新修改法律法规解读专题等内容。

  六、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分及格、不及格两个等次,60分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考试成绩在考试完成提交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正考期间可参加5次答题,最终成绩取5次中的最高分。补考期间可参加3次答题,最终成绩取3次中的最高分。

  七、考试合格证书

  对成绩合格的学员系统自动颁发电子合格证书,证书加盖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电子公章。

  八、其他事宜

  1.参加2018年度考试学员成绩在60分以上的积分将自动清零。各地、各部门、各系统要对目前积分尚未达到5000分的学员,立即进行梳理、督促、检查,确保参学人员达到年度参考标准按时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将全区进行通报。

  2.考试及合格证书下载操作流程请查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员操作手册中“我的考试”、“我的证书”(http://www.faxuan.net/platform/manual/3994.html)。

  3.考试技术问题请联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技术中心,电话:4006592288、手机号:18001273791/2/3/4/5/6/7/8/9/0,QQ:4006570518;其他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白静,电话0471-53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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