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作为股金,用于建档立卡户带资入股分红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效益情况、效果如何、资金是否存在风险,我局在审计时对此进行了关注。通过审计,发现了部分带资入股资金存在潜在风险的问题,甚至存在损害建档立卡户利益的现象。如在对2017年某县一苏木投入219万元带资入股扶贫资金进行跟踪审计中发现:建档立卡户不入股,就不能享受扶贫扶持资金,使得扶贫资金在没有充分征得建档立卡户同意的情况下,由苏木政府主张,将扶贫资金陆续投入到资产不充分、经营不正常、手续不完善的合作社和公司,而没有按照要求投入到成长性强、经营规范、制度健全、脱贫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虽约定到期还本付息,建档立卡户也得到部分红利,但是,选定的合作社和公司的资产与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相差甚远,且用于分红的资金就是投入的扶贫资金,有限的抵押物既没有做评估,也没做他项权证;而且部分资金被管理人挪用,资金风险已经显现,已无法保证投入的扶贫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建档立卡户的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引导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切实保障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