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有效地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动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及相关监督部门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兴安盟委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安排部署,近日,盟审计局、盟委督查室、行署督查室、盟自然资源局共同组成5个督查小组分别对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科右中旗及盟自然资源局等盟直7个部门的审计署、审计厅查出13个问题、盟本级审计查出69个问题及自治区审计厅2020年至2021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整改不彻底存在隐患的30个问题进行了督查。
此次督查通过召开会议、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查看审计整改方案及台账、审核相关佐证材料、实地查验等方式进行。督查内容选取的范围为纳入我局整改台账至今未完成整改的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问题、盟本级审计发现问题、自治区审计厅2020年至2021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督查覆盖率分别达到92.86%、58.9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