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日报社社长张晓鹏同志2014-2016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来源:法制科 作者:法制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9日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兴安盟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21日对兴安盟商务局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张晓鹏同志2014-2016年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兴安日报社隶属于盟委宣传部的处级事业差额拨款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下设汉文总编室、视觉中心、政教新闻部、财务部等29个科室。

  张晓鹏同志于2012年12月被盟委组织部任命为兴安报社党委书记、社长,主持全面工作。

  (一)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2016年末资产总额853.60万元,负债总额217.33万元,所有者权益636.27万元。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4年兴安日报社总收入1922.06万元,总支出2190.53万元,利润总额-2.76万元。

  2015年兴安日报社总收入2047.49万元,总支出2318.43万元,利润总额-62.48万元。

  2016年兴安日报社总收入2315.70万元。总支出2574.84万元,利润总额0.09万元。

  审计期间未接到群众举报,未发现满都呼同志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215万元。

  2016年兴安日报社公用经费预算数961.5万元,实际拨款公用经费1226.77万元。追加215万元,其中:中央122万元(“中央厨房”采编系统升级专项92万元;公共文化建设资金30万元);盟本级93万元(民族宗教专项5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专项5万元;十二五普法宣传经费2万元;设备购置13万元;兴安党建手机客户端聘用人员工资50万元;离休人员报刊费16万元;盟直干部下乡驻村调研督导经费2万元)。

  •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截至2016年末,固定资产账面车辆5台,经盘点实有3台(其原因:别克越野车原值及附加57.7万元,此车于2013年1月因原社长调入盟人大,故将此车交予盟人大使用,该车于2015年1月折旧已全部折完;奥迪A6原值及附加40.53万元,兴安日报社于2013年8月26日将此车交予盟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该车于2016年1月折旧已全部折完)。

  • 应列未列营业外收入3.47万元。

  2014年9月26日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拨入兴安日报社“中小学蒙文作文大赛款”20万元挂账其他应付款。2014年付图古拉沁夫中小学有奖作文大赛奖金6.40万元,2016年付图古拉沁夫中小学有奖作文大赛奖金及相关费用10.13万元;截至2016年末,余额3.47万元挂账其他应付款。兴安日报社未将上述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兴安盟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预算支出215万元问题。责成兴安日报社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责成兴安日报社注销其固定资产并调整会计科目。对应列未列营业外收入3.47万元问题。责成兴安日报社按规定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将上述款项记入营业外收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兴安日报社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关于超预算支出215万元问题,该单位已根据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该单位已对奥迪A6车做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别克越野车兴安日报社与盟人大沟通,该车已办理转籍手续,故照提折旧,净残值按会计制度列入营业外收入。关于应列未列营业外收入3.47万元问题,该单位已从其他应付款科目调整到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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