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兴安盟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4月27日,对兴安盟林业局局长张峰同志2015年至2017年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兴安盟林业局隶属兴安盟行政公署,所属独立核算单位12个。兴安盟林业局及所属单位均为盟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各自部门独立预算构成。张峰同志于2011年9月任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兼防火办主任,负责盟林业局全面工作。
(一)财政收支情况
根据盟林业局2015年-2017年决算报表显示,截至2017年资产总额1,593.03万元,比2015年减少42.71万元。2017年负债总额23.60万元,比2015年增加4.08万元。详见2015年-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表及资产负债表:
2015年—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 度 | 收入 | 支出 | ||||
合计 | 财政拨款 | 其他收入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15 | 873.38 | 872.92 | 0.46 | 1,001.24 | 808.17 | 193.06 |
2016 | 1,101.07 | 1,100.71 | 0.35 | 1,036.47 | 776.85 | 259.62 |
2017 | 948.30 | 948.12 | 0.18 | 1,105.32 | 795.36 | 309.96 |
2015年—2017年度资产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度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
合计 | 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其他应收款 |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合计 | 其他应付款 | 应缴税费 | |||
2015 | 1,635.74 | 89.67 | 58.99 | 24.01 | 1,463.07 | 19.52 | 19.52 | 1,616.22 | ||||
2016 | 1,723.22 | 29.66 | 0.45 | 177.00 | 18.79 | 1,497.32 | 27.44 | 27.00 | 0.44 | 1,695.77 | ||
2017 | 1,593.03 | 39.71 | 1.09 | 0.08 | 24.14 | 1,527.63 | 0.38 | 23.60 | 23.01 | 0.59 | 1,569.43 |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2017年林业局及林研所等3个所属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整体呈下降趋势。2015年支出144.42万元,2016年支出129.79万元,较2015年减少支出14.63万元,2017年支出95.39万元,较2016年减少支出34.40万元。详见下表:
2015年—2017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金额 | 较2015年增减比例 | 金额 | 较2016年增减比例 | ||
林业局 | 61.33 | 50.67 | -17.38% | 34.29 | -32.33% |
林研所 | 8.85 | 5.78 | -34.69% | 6.51 | 12.63% |
航空护林站 | 50.22 | 58.15 | 15.79% | 39.23 | -32.54% |
森林公安局 | 24.02 | 15.19 | -36.76% | 15.36 | 1.12% |
合计 | 144.42 | 129.79 | -10.13% | 95.39 | -26.50%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虚列支出8.50万元。
2015至2017年,航空护林站办公设备维修、耗材支出情况与该单位实际支出不符。航空护林站出具说明,五岔沟航空护林站打井、取暖、值班、清雪等支出没有发票及其他票据,在乌兰浩特市开具办公耗材发票予以解决,涉及资金合计8.50万元。
2.航空护林站个人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涉及金额130.26万元。
3.航空护林站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0.56万元。
(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严格
2015至2016年,林研所部分金额较大的经济活动在“三重一大”会议纪要中没有记载,涉及资金共计157.23万元。
2.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缺乏有效监管
(1)2015至2017年,航空护林站车辆维修、办公设备维修及办公耗材支出共计193.31万元,支出比例逐年增加,航空护林站对单位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以及办公设备维修、办公耗材购买和领用均无任何记录,缺乏有效监管。
(2)2015年7月10日,航空护林站与乌兰浩特市老田细木工装饰行签订施工合同,对五岔沟航空护林站综合楼进行维修,合同金额125.93万元。2015年12月23日,航空护林站依据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支付给乌兰浩特市老田细木工装饰行工程款124.86万元,乌兰浩特市老田细木工装饰行没有提供发票。截至2017年底,此项支出一直在往来挂账。
3.其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林业局及所属单位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如:上级拨入的专项业务经费未纳入部门决算、部分所属部门存在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后补报账资料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虚列支出问题,决定对航空护林站处以1万元罚款,并对该单位给予警告;个人往来账长期挂账问题,要求航空护林站拿出具体措施,完善财务管理及监督制度,规范往来行为,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要求航空护林站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兴安盟林业局及相关所属单位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加强预算管理,注重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效益性;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职责相互分离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合理有效降低各类业务活动风险;完善财务监督监管体制,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流程,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往来账款的清理,对三年以上的往来款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清理计划,对确实无法收回或支付的往来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办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盟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于虚列支出问题,乌兰浩特航空护林站已于2018年7月19日上缴罚款1万元;航空护林站个人往来长期挂账问题,航空护林站对相关人员的往来账款已清理完毕,并制定了《预借款及清欠管理制度》;航空护林站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航空护林站已按流程办理补记手续,并于2018年8月6日补录完成,同时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林研所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严格问题,林研所今后将严格贯彻执《盟林研所“三重一大”制度》、《兴安盟林研所“三重一大”事项台账式监管办法》;针对航空护林站内控制度不严格问题,航空护林站完善了《航空护林站办公设备、车辆维修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航空护林站报销票据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基础,如实开具发票,做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上级拨入的专项业务经费未纳入部门决算的问题,盟林业局已于2018年6月30日将行业户并入基本户;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后补报账资料等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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