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第一中学校长杨子林同志2015-2017年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来源:法制科 作者:法制科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1日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3月29日至4月30日,兴安盟审计局对乌兰浩特第一中学(以下简称乌一中)校长杨子林同志2015至2017年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乌一中隶属于兴安盟教育局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编制证反映,内设:办公室、教导科、政教科、总务科、科研科、学生生活管理科6个科室以及三个年级部27个备课组。

  杨子林同志于2007年12月被中共兴安盟委组织部任命为乌一中校长、总支书记,负责乌一中全面工作。

  (一)2015-2017年部门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15年度乌一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29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6.8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241.5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2,219.6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7,368.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126.63万元。

  2016年度乌一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054.35万元(兴安盟财政局收回存量资金72.28万元);本年收入合计7,802.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77.93万元。

  2017年度乌一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814.6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7,514.4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7,026.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147.23万元。

  (二)固定资产管理保值增值情况

  2015年乌一中固定资产年初数5,413.75万元,年末数2,043.2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370.5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将原校址固定资产移交给乌兰浩特市第四中学。

  2016年乌一中固定资产年初数2,043.24万元,年末数2,340.6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97.3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及录播教室设备等。

  2017年乌一中固定资产年初数2,340.63万元,年末数2,419.9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9.3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购置学生桌椅和办公设备等。

  2012年12月乌一中新校址投入使用,工程建设总投资2.85亿,总建筑面积97569平方米,因建设工程主体及消防工程未进行验收,尚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三)债权债务情况

  2015年初乌一中债权为10,418.50万元。2017年末债权为10,516.09万元,其中:预付工程款7,000万元;其他应收单位款3,378.09万元。

  2015年初乌一中债务为1,126.98万元。2017年末债务为1,090.53万元,其中:其他应付个人款4.50万元;其他应付单位款1,086.03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至2017年乌一中“三公”经费分别为24.77万元、21.50万元、21.55万元。2015年比2014年“三公”经费减少16.21万元,减少39.56%;2016年比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3.27万元,减少13.20%。2017年比2016年“三公”经费增加0.05万元,增加0.23%。

  2015至2017年乌一中培训费分别为10.34万元、7.72万元、5.24万元。2015年比2014年增加2.47万元,增长率为31.39%,2016年比2015年减少2.62万元,减少率为25.34%,2017年比2016年减少2.48万元,减少率为32.12%。

  (五)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乌一中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有效。制定和完善了行政系统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升旗制度、教职工值班值宿工作制度、教职工管理规定、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党群系统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党内政治生活基地若干准则、德育处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方案、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违纪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后勤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规定、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等。部分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制度正在建立、健全之中。

  (六)廉洁自律情况

  审计情况反映,杨子林同志能够按照领导干部的标准履行经济管理职责,事业支出管理基本按制度进行。本次审计期间,未接到有关杨子林同志违反廉政规定的举报,审计实施过程中,在已审阅的经济管理资料中和法定会计账目上未发现杨子林同志有个人经济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乌一中2015-2017年经济管理、财务收支等情况较好。能够较好地执行盟委、行署的各项工作部署,经济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执行了“三重一大”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三公”经费超预算6.82万元。

  2015至2017年乌一中三公经费超预算6.82万元(全部为公车支出)。其中:2015年4.77万元,2016年1.5万元,2017年0.55万元。

  2.预算编制不完整、收入支出超预算19,365.18万元。

  2015至2017年乌一中收入支出超预算共计19,365.18万元。其中:收入超预算12,157.02万元(2015年8,046.53万元、2016年3,046.27万元、2017年1,064.22万元),支出超预算7,208.16万元(2015年3,315万元、2016年3,316.45万元、2017年576.71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00万元。

  2014年乌一中收到乌兰浩特市征拆办转入的房屋征收款合计200万元。截至审计时,该款项未上缴财政,在“应付单位款-拆迁费”科目挂账。

  (三)收入支出核算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将应转作收入的款项长期挂往来93.03万元。

  截至审计时,乌一中以前年度收取未清算的取暖费在“其他应付单位款”挂账10.88万元;代缴联通公司电费(实验)挂账9.65万元;向承包人收取未清算的水费、电费挂账68.91万元;陈年收取的书费、考试费结余3.59万元;上述款项金额合计93.03万元校方付款时已列支出。

  2.退以前年度收入直接列做本年支出,致使本年支出增大4.99万元。

  乌一中2016年退住宿费、择校费合计4.99万元,做会计账务处理时未冲减上年收入,直接将上述款项计入“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财政专户返还收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致使本年支出增大4.99万元。

  (四)国有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1.新教学楼主体及消防工程未验收,未入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

  乌一中于2012年12月18日入驻新校址,工程建设总投资2.85亿,总建筑面积97569平方米,截至本次审计时新址建设工程主体及消防工程未进行验收,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1. 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967.75万元。

  乌一中文化广场工程于2016年3月开工同年8月完工,经财政评审部门审定金额为967.75万元,截至本次审计时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兴安盟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三公经费超预算,预算编制不完整、收入支出超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支出;对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问题,自行上缴盟财政,加强应缴财政款项的管理,禁止滞留财政收入;对将应转作收入的款项长期挂往来问题,做调账处理;对退以前年度收入直接列做本年支出,致使本年支出增大问题,要求今后工作中准确核算账目,保证本年收入支出的准确;对新教学楼主体及消防工程未验收,未入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问题,要求积极协调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以保证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入账,以保证账实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加强预算管理,准确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建成后应及时入账,以便于资产的后续管理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往来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促进财务核算规范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乌一中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对“三公”经费超预算、预算编制不完整、收入支出超预算问题,乌一中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对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问题,已上缴盟财政;对将应转作收入的款项长期挂往来问题,已做调账处理;对退以前年度收入直接列做本年支出,致使本年支出增大问题,乌一中表示今后工作中准确核算账目,保证本年收入支出的准确;对新教学楼主体及消防工程未验收,未入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问题,盟委领导已作出批示,要求乌一中尽快办理消防手续,盟消防支队积极给予支持;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已计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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