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计各旗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和盟委各部委、盟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负责审计兴安盟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负责审计兴安盟内地方性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承担兴安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土地、矿产、草原、森林、水资源资产管理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盟审计机关上述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482-826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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