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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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内容涉及我局的主要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审计动态、机关党建、预决算公开、审计结果公告、部门文件等方面。

  2.公开的途径为局门户网(http://sjj.xam.gov.cn)、微信公众号、公示栏或报纸期刊等方式,并设立了咨询电话:0482-8268566。

  3.其他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调整了兴安盟审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任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门户网站

  1.2021年度我局在网站上发布了233条公开信息,并且按要求定期在网上将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办事服务版块设立了“下载专区”和“查询服务”功能,查询功能就是要针对审计专业考试成绩的查询。站内搜索功能实用性和便捷性强,输入关键字即可搜索到所需内容。

  2.政务微信等自有媒体

  2021年度“兴安审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共547条。

  (五)监督保障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内各科室认真撰写审计动态信息,经科长和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核。指派专人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定期更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信息要求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多样、创新以及队伍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水平,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必要性与重要性的认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心关切事项。二是强化各科室信息员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之间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组织局机关文件信息撰写培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我局按时按要求公开部门基本情况、财务信息、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等依法应公开信息。配合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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