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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兴安盟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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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盟审计局局长  王雪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受盟行署委托,作关于 2021年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按照盟委、行署和盟委审计委员会部署,盟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盟委、行署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盟人大工委审议意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在财政管理方面,出台《盟本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流程》 《盟本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 《兴安盟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不断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在预算管理方面,财政部门推进新一体化系统的部署,实现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全覆盖,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首次实现“四本预算”财政绩效评价全覆盖。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上线运行,实现政府采购全周期闭环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主动作为,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加强库款监控,强化资金调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力度,大力整合财政资源,服务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盟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7,572.00万元,其中用于民生支出511,689.00万元,占比81.53%。民生资金的投入,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利益和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

  ——重大项目有序有效推进。2021年以来,支持重点产业和乡村振兴项目,确保盟委行署重大决策得到有效落实,有效保障了盟委、行署重点项目的推进和完成;助力实施科技兴盟战略,加大对袁隆平工作站等科技项目投入,科普经费本级安排逐年提高;“三保”、化债等重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财政投资绩效管理持续加强。启动全盟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兴安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兴安盟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盟本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 盟本级财政审计情况

  2021年盟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23,67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762.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712,917.00万元。2021年盟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76,26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7,57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8,692.00万元。年终结余147,415.00万元。发现主要问题:

  • 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盟本级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及项目11,120.00万元。其中:非税收入执收成本6,000.00万元;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1,420.0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700.0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配套资金1,000.00万元;兴安盟机构改革配套资金1,000.00万元。

  • 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非税收入未在收入实现的当期全部上缴国库,截至2021年底,结存在非税专户应缴未缴国库的非税收入余额9,535.83万元。

  2.截至2021年底,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130,345.72万元。其中:盟本级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110,239.43万元、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20,106.29万元。

  3.2021年,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占用专项资金平衡公共预算支出6,171.81万元。

  • 盟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项目计划,盟审计局对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2021年下达投资计划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库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三个年度,全盟投资计划项目246个,项目总投资1,010,895.14万元。截至2022年3月底,累计完成投资472,610.66万元,总投资完成率46.75 %;累计支付资金360,359.42万元,资金支付率76.25%。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已开工215个,开工率87.40%,已完工144个,完工率66.98%。发现主要问题:

  • 项目库方面

  1.项目进度滞后。

  (1)部分项目投资计划下达6个月后未开工。2020年至2021年,全盟共有7个项目在投资计划下达6个月后未开工,总投资6,904.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5个,总投资3,454.00万元;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2个,总投资3,450.00万元。

  1. 部分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2019年至2021年全盟共有33个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从完成投资来看,截至2022年4月,投资完成率(累计完成投资/计划总投资)30%至60%的项目16个,投资完成率低于30%的项目17个。从年度来看:2019年项目1个、2020年项目8个、2021年项目24个。

  项目进度滞后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统筹推进项目力度不够,出现项目选址更换、征拆工作受阻等情况;二是部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办理缓慢;三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四是受疫情影响,工人到岗率低,施工材料设备到场难,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2.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率(累计支付资金/累计完成投资)低。

  从支付率来看:在建项目资金支付率低于60%的27个,其中:支付率30%至60%的项目12个,支付率低于30%的项目5个,零支付的项目10个。已完工项目支付率低于60%的23个,其中:支付率30%至60%的项目10个,支付率低于30%的项目4个,零支付的项目9个。

  资金支付率低主要原因:一是旗县市收支矛盾突出,支出压力较大,旗县市本级财政资金配套能力弱,资金不能配套到位;二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

  • 项目预算执行方面

  1.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1,719.16万元。

  截至2022年4月,3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应按照监理及现场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完成产值的80%支付),共计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1,719.16万元。

  2.因项目迁址形成非项目支出。

  2020年1月22日,兴安盟发改委对某项目进行立项批复,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总投资5亿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建设期限两年。建设过程中,因占用饮用水水源地,项目重新选址建设。截至2022年4月底,专项债券到位10,000.00万元,已拨付8,321.70万元。该项目在旧址上已进行了勘察设计、土石方工程、箱变新建工程、电力迁改工程等,项目主管部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迁址新建项目(旧址)财务决算审计,旧址投资额初步审计为2,087.50万元,在专项债券资金中列支。

  3.未严格执行用地、规划等基本建设程序。

  某项目于2020年9月21日开工建设,建设单位是盟代建中心,截至审计时,该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

  4.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担保,涉及金额899.11万元。

  4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为保函或现金),涉及金额899.11万元。

  • 盟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2021年通过连续两年大数据审计全覆盖、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整治等,部分预算单位存在的一些屡审屡犯问题,如“三公”经费超预算、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白条抵库、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和控制。2022年,按照项目审计计划安排,盟本级部门预算执行现场审计了兴安盟委党校、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兴安盟合作交流中心、乌兰浩特第一中学5个预算单位,审计发现一些应予以重视的问题:

  • 国有资产对外出租未经财政部门审批、未签订合同、未收取租金

  2021年,某部门将办公楼一楼东侧服务区出租给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公证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和个人自动售货机经营使用。上述事项未经财政部门审批、未签订合同、未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 公务接待车辆租赁费用未据实核算

  2021年,某部门与兴安盟财信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公务接待车辆租赁合同》,租赁费399.00万元/年。以估算方式确定公务接待用车支出成本。未按用车天数、公务接待批次、行使里程数等情况据实核算公务用车支出成本,车辆租赁合同中有关租赁费用支付依据条款不完整、不细化、不规范。

  • 对绩效评价指标缺少监控,绩效自评不规范

  某单位在对2021年绩效目标自评时,未执行相关指标的监控程序,由领导小组成员讨论后直接打分并填报结果。缺少指标测算数据支撑,客观性和准确性不足。

  • 公款私存2,658.45万元

  某单位2021年全年累计收到学生预存的饭卡费用2,658.45万元(其中:利息费用13.70万元),存于出纳个人账户,待学生实际支出费用后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再转入学生食堂及商店账户。

  • 盘活存量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按照项目审计计划,盟审计局组织两级审计机关,对全盟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截至2021年底,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84,108.42万元,此次审计调查267,883.59万元,覆盖率69.74%。发现主要问题:

  • 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13,049.62万元,涉及66个预算单位。

  其中:盟本级4,141.04万元、涉及13个预算单位;6个旗县市8,908.58万元、涉及53个预算单位。

  • 结转超两年债券资金5,853.55万元

  1.结转超两年一般地方政府债券4,821.46万元,涉及盟直2个部门,其中:2017年城市道路畅通项目结转162.36万元、2019年盟市旗共建项目结转4,637.00万元、2019年归流河东岸治理项目结转22.10万元。

  2.结转超两年专项政府债券1,032.09万元,涉及盟直1个医院建设项目。

  • 账实不符4,657.60万元

  项目已转固定资产,已收到发票,财务人员未做相应调整分录,导致虚增项目结转结余,涉及盟直3个部门。

  • 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按照项目审计计划,盟审计局组织开展对盟本级、科右前旗、突泉县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医疗救助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救助政策落实等4个方面、25项问题。审计促进追回违规享受救助待遇70.95万元、促进财政专项资金拨付5,555.14万元、促进旗县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上解3,816.42万元、促进规范临时救助审批程序等。发现主要问题:

  1.未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3,877.50万元。

  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某旗县财政部门未按规定下达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877.50万元。其中:2020年未按规定下达临时救助资金1,180.50万元,最长滞留388天;2020年未按规定下达医疗救助资金1,601.00万元,最长滞留532天;2021年未按规定下达临时救助资金1,096.00万元。

  2.部分旗县市盟级统筹政策落实不到位。

  截至2021年4月底,4个旗县市未按照《兴安盟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盟级统筹工作方案》要求及时上解基金3,816.42万元,导致旗县市医疗机构代垫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没能及时结算。

  3.不符合条件人员386名违规享受救助待遇99.71万元。

  160名因不再满足条件但未及时退出保障及相关部门数据未共享等原因,多支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2.21万元;110名死亡人员、3名服刑中人员仍享受城乡低保、特困待遇,涉及金额16.89万元;101名违规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6.99万元;12名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的人员违规享受医疗救助3.62万元。

  4.符合条件人员19名应享未享救助待遇。

  截至2021年9月底,2个旗县因困难群众所在地与户口所在地分离或父母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及时准确核实家庭状况等原因,导致19名符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其中,应纳入未纳入城乡特困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人。

  • 全盟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按照项目审计计划安排,盟审计局组织盟旗两级审计机关开展对全盟6个旗县市2019-2021年6月底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审计促进资金拨付到位80,043.25万元、收回或追回资金686.53万元、促进建章立制3项。发现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未及时收回资产收益项目到期本金,涉及3个旗13个苏木乡镇及1家公司,涉及金额2.631.00万元。

  (2)应收未收产业项目收益资金,涉及4个旗县市20个苏木乡镇、1个部门、5个产业项目及2家公司,涉及金额1,475.09万元。

  (3)到期收回的资产收益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某旗7个苏木乡镇收回到期资产收益资金合计1,027.21万元,未重新安排使用。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项目建设进展慢。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盟有11个项目建设进展慢,包括高标准农田项目、畜禽粪污整县推进项目等,涉及资金35,501.38万元。

  (2)项目未实施,涉及2019年、2020年两个旗县10个项目、金额5,174.70万元。项目包括:中小奶畜养殖场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畜牧良种推广、苜蓿示范基地建设等。

  (3)项目建成后期管护不到位。如:某旗县2019-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机电井配套设施丢失、机电井无法使用等情况。

  (4)项目未进行验收。某旗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及2020年农村牧区饮水氟超标改水工程,未进行验收已交付使用,涉及资金4,374.00万元。

  3.项目效益方面。

  (1)项目建成后闲置或效益不佳。如:某乡镇投入扶贫资金3,521.06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产业园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共建设温室大棚121栋,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20年4月,某乡镇使用扶贫资金建设水稻育秧温室大棚,总投资394.80万元,2020年10月竣工验收。截至2021年底,处于闲置状态。

  (2)设备闲置。2020年8月,某部门使用扶贫资金购买秸秆膨化发酵饲料生产线设备36套,涉及资金611.86万元。购置的设备发放给36个嘎查使用。审计抽查了其中16个嘎查,有9个嘎查未使用上述设备,3个嘎查仅使用生产线中的包膜机等。

  (3)扶贫产业项目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2020年,某乡镇使用扶贫资金150万元建设中草药基地产业发展项目,2020年12月项目建成后未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 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项目审计计划,盟审计局组织开展对盟本级和6个旗县市2019-2020年科技专项资金审计。全盟两个年度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分别为2,201.70万元、3,811.70万元,分别占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8%、0.13%。

  科技资金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引导奖励、“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科技兴蒙”行动。审计发现科技资金投入及使用、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绩效评价考核及成果转化等6个方面、38项问题。发现主要问题:

  1.科技专项资金滞拨或未拨付。

  经审计抽查,6个旗县市均存在资金滞拨现象,最长滞拨达569天。某市科技成果推广中心承担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研发与集成示范项目为“科技兴蒙”重点项目,建设期为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项目总投资为1,000.00万元,截至2021年8月底,项目资金未拨付。

  2.项目进展缓慢。

  (1)某公司承担的水稻无土育苗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建设期为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项目总投资195.00万元(其中2020年自治区应用技术与研究开发资金93.00万元),截至2021年8月底,项目未实施。

  (2)某公司承担的清洁供暖高效利用技术在高寒地区研发及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期为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项目总投资215.00万元(其中2020年自治区应用技术与研究开发资金75.00万元),截至2021年8月,项目未实施。

  3.科技投入未显现实效。

  (1)某公司新建年处理万吨级秸秆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期为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项目总投资12,000.0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180.00万元),项目未验收。经现场查看,项目属于停滞状态。

  (2)某公司建设期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项目于2020年12月通过验收。经现场审计,公司现处于停产状态。

  • 审计建议
  • 强化稳经济政策落实,保证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支出有财力保障

  相关部门应用好用活国家、自治区财政、金融及相关经济政策,为争取项目、争取资金提供充分可靠的支持。要提高政策执行力,严格落实好、执行好政策,减少因政策执行偏差和不到位造成项目和资金使用不充分,甚至损失浪费。要加大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强化对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务化解、优化营商环境、科技专项资金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特别是确保民生支出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所需的财力保障,推动盟委、行署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 加强预算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和精细化

  要强化全口径预算统筹调配,加强“四本预算”和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来源衔接,建立“集中财力办大事”预算决策机制,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科学设置基本支出标准化体系,合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以支出精准化、精细化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实现绩效目标。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使我盟财政资源配置更加细化、优化。

  • 选好建好管好预算投资项目,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效益落实

  根据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选好选足项目,强化项目入库审核,提高项目入库质量;加强对承接项目建设单位的调研论证,选好项目建设单位,保证项目建设有始有终有效果。加强项目监管,落实部门沟通协调和上下级间的监管联动机制,把握好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 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

  紧盯项目资金的运行管理,掌握项目进度和成效情况,对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规定时限的,按规定予以回收,重新安排使用。财政部门在做好化债、消化暂付款、保障好“三保”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支付平衡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工作。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盟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盟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关于2021年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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