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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来源:兴安盟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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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立足经济监督定位

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9月26日,受盟行署委托,兴安盟审计局局长王雪峰向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了《关于2021年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年来,盟旗两级审计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发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反映在2021年审计工作报告中,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准确把握审计职能定位,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年来,盟旗两级审计机关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审计监督的政治功能,始终站在党和国家的政治大局思考和开展审计工作,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服务服从盟委行署中心工作,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重点审计了盟本级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库建设情况,以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应该说,这些审计工作安排,充分体现了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重大政策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二、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主责主业。始终坚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今年的报告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为基础,全面如实反映审计在宪法和法律赋予权限内履行监督职责所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总体评价部分涉及财政管理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4个方面,均是基于年度审计做出的。发现问题部分更加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反映的项目都有一定比例的资金抽查量,反映的问题都有对应的财政财务数据支撑,得出的结论都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说话,依法依规做出的,维护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如在盟本级财政管理情况审计中,指出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及项目11,120.00万元、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130,345.72万元;在盟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中,指出2019年至2021年全盟共有33个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投资完成率低于30%的项目17个;在建项目资金支付率低于30%的5个,零支付的10个;在盘活存量资金专项审计中,指出全盟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13,049.62万元涉及66个预算单位,结转超两年债券资金5,853.55万元。审计建议部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逐项逐条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资金审计。一年来,盟旗两级审计机关以推动兜牢民生底线为目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组织开展困难群众补助资金、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民生审计项目,努力把监督跟进到民生项目和资金的“最后一公里”,把看好和推动用好民生资金作为审计最大的为民情怀。如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中,反映了资金筹集和使用、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救助政策落实等4个方面、25项问题;在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审计项目中,反映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等问题,审计促进资金拨付到位80,043.25万元、促进收回或追回资金686.53万元、促进建章立制3项等。

  四、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部门为了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落实,对不良苗头和有害倾向重点揭示,推动把重大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来保稳维稳促稳。一年来,盟旗两级审计机关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把推动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具体审计领域,严肃揭示重大经济贪腐、重大会计信息失真等突出风险,及时反映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推动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如在医疗保险基金审计项目中,揭示了个别医院、药店虚假宣传涉嫌欺诈骗保、串换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在科技专项资金审计项目中,揭示2019年、2020年全盟科技专项资金支出占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足1%、部分科技专项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五、严肃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发挥审计在促进反腐倡廉中的作用。一年来,审计发挥反腐败“利剑”作用,共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移送处理书30个,对问题线索逐条梳理,深入剖析出当前违纪违法问题的3个特征:一是侵占财政资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多发,如公款私存、挪用专项资金、规避公开招投标等;二是国有资产损失、侵蚀国有资产权益问题不容忽视,如违规置换国有资产、私营企业无偿使用国有资产等;三是违规决策、履职不当问题依旧突出,如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造成闲置浪费、退耕还林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拖欠草原征占补偿款等。持续揭示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利于各相关部门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好实现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方式的贯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效能。

  六、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年来,审计机关始终把提审计建议当做课题来研究,下足功夫把各方面情况和政策摸准吃透,做到提出的审计建议可操作、易实施、可督查、有效果。今年的报告坚持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4条审计建议。其中:“强化稳经济政策落实,保证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支出有财力保障”主要是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要求,针对预算执行、财政决算等审计项目发现的具体问题提出的,从积极财政政策、向上争取资金等方面提出的;“选好建好管好预算投资项目,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效益落实”主要是针对项目储备质量不高、项目进度滞后等问题提出的。

  七、围绕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大审计督促整改力度。一年来,盟旗两级审计机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贯彻落实 <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 实施方案》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试行)》 《兴安盟审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效的意见》要求,切实把审计整改作为盟委、行署交付的重大政治任务。一是将“全面、精准、督办、严格、问责、报告”细化到审计整改工作的全流程和各环节,拓展整改成果。二是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相结合,与人大监督相贯通,形成整改合力。三是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分类推进,提升整改质效。通过这些举措,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12月上旬,2019年、2020年盟本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2021年盟本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30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1个,整改完成率93.67%。

  八、做实研究型审计,着力提升报告层次、拓展报告深度。一年来,为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盟旗两级审计机关在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的同时,坚持用政治眼光看待和分析审计发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对问题进行跨领域、跨行业、跨年度分析提炼,深入揭示几方面的情况: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方面:兴安盟财政收入主要依赖转移支付收入;非税收入占比过高,财政收入稳定性较差;园区企业财政贡献率不高,未发挥应有税收效益等。二是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面:盟级医保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不完善;未制定药品涨价审核机制、未建立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制度等;基金保值增值政策落实不到位,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结余资金规模大等。三是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审计方面:资产收益式项目问题较多,盲目入股,资金收回困难问题突出;项目建设缺乏全过程有效监管,资金效益未得到有效发挥;扶贫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针对这些问题,客观实际地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建议,为盟委行署把握相关领域发展方向,解决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手详实可靠的依据。

  下一步,盟审计局将按照盟委、行署和盟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盟人大工委审议意见,忠于职守,扛起审计的政治责任,围绕国家重大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服务盟委行署工作大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把握好每一个审计项目,督促指导好审计整改,为兴安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充分、更实际的审计保障。

附件:《关于2021年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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