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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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兴政公发〔2022〕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兴政办发〔2022〕1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兴安盟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兴安盟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685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盟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兴安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优化平台建设,强化制度保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通过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盟审计局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制度办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了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办公室牵头专职、其他科室依职责分工提供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合力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及审计系统内部报刊、网站等,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兴安盟审计工作;积极搭建自主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兴安审计”微信公众号,联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审计动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传媒,拓展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审计机关信息服务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保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对科室(中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情况日常督导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提醒,督促及时整改;对拒不改正、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机制建设,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综合考评。2022年度,全局各科室(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问责追责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2年,盟审计局能够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问题,在网站模块更新功能上,未能做到和大数据中心及网信办及时沟通,致使功能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主动进行沟通,及时更新网站功能,便于群众更快捷、更简单的访问。同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我局按时按要求公开部门基本情况、财务信息、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依法应公开信息。配合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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