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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兴安盟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5-09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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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盟审计局局长 王雪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盟行署委托,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部署落实情况

  2021年9月6日,受盟行署委托,盟审计局向盟人大工委会议报告了2020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会议审议通过并提出了审议意见。盟行署和盟审计部门、各旗县市、盟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2021年9月末,盟行署召开盟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旗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盟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要求各地区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坚决改,紧盯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全面改,主动担当作为、压实责任彻底改,健全机制、标本兼治长效改。按照盟长办公会议要求,盟行署督查室随后点对点的向6个旗县市和盟直相关部门下达了审计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2021年10月,盟长、常务副盟长又听取了审计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再次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和加快整改进度,并强化跟踪落实。同时,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了审计成果运用。今年盟行署把审计整改列为难点工作,统筹推进。

  盟审计局严格履行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印发了《兴安盟审计机关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办法》,成立了落实人大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专班,按照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各负其责,“多口进、一口出”,半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重点问题实地督导,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在去年出台的《兴安盟审计机关“十四五”规划》中,明确要求加强全过程的审计整改,在今年全盟审计计划中,单设审计整改版块,有规划、有计划地推进整改落实。

  各旗县市、盟直相关部门按照盟行署要求,压实整改责任,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调度,对照盟行署督查室下达的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同时主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标本兼治地开展整改。

  盟行署在持续推动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同时,又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的工作方案》要求和盟人大工委意见,全力推进自治区审计工作报告涉及我盟问题的整改。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2020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5个方面464个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425个问题,整改率92 %;正在整改问题39个。由于时间有限、已完成整改问题内容较多,在此不一一陈述,现重点就正在整改问题报告如下:

  1.盟本级财政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盟本级财政审计查出6个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4个,审计促进资金上交财政4,575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84,447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2,725万元、促进资金规范管理19,364万元。正在整改问题2个,具体为:

  一是出借财政资金21,175万元问题。盟财政出借财政资金11,715万元已归还2,810万元,其余未归还资金8,905万元由于年初财力不足,无法足额安排预算,暂未归还,需持续整改;盟经济开发区出借财政资金9,460万元,已归还5,254万元,其余未归还资金4,206万元正在进行清理。

  二是结转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80,126万元问题。结转财政资金已拨付77,739 万元。其中:盟财政局已拨付上级专项68,349万元,完成整改;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拨付上级专项9,390万元,未拨付专项资金2,387万元将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2.盟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盟本级预算执行现场审计结合运用大数据筛查了162家预算单位,审计查出共计36问题,涉及116家预算单位。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31个,审计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404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85万元、促进资金规范管理12,700万元、促进资产规范管理11,289万元、已调账处理221万元。正在整改问题5个,具体为:

  一是应收未收房屋租赁收益40万元问题,预计2022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是未按照规定拨付、使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89万元、预算单位专项资金(指标)结转超两年26万元、挤占专项资金84万元问题14家预算单位已整改金额1,377万元,其中7家预算单位已按规定拨付、使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67万元。2家预算单位已将结转超两年的专项资金(指标)26万元缴回财政做为存量资金管理。5家预算单位已将挤占专项资金84万元归还原渠道管理。对未拨付使用的专项资金,3家预算单位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18,564万元问题,11家预算单位已整改金额4,989万元,对未清理的往来款项,27家预算单位将继续进行清理。

  四是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转增固定资产,金额84,546万元问题,5家预算单位已整改金额2,671万元,对未办理竣工决算转增固定资产的,4家预算单位将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及时转增固定资产。

  五是建设项目未按期开工完工涉及14个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75,187万元问题,已整改金额4,696万元,相关主管部门已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建设进度,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尽快完工,使项目尽早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一是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

  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17个,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11个,审计促进追回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金397万元、清理个人账户资金241万元、促进财政拨付补助资金6,289万元、补缴养老保险费1,590万元、促进被征地农民获得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90万元。正在整改的6个问题和自治区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重复,在后面专述。

  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24个,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22个,审计促进医保部门及时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1,543万元,促进财政拨付医疗救助资金5,294万元,补缴医疗保险费800万元,追回银行少记医保基金利息242万元,追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94万元,促进保险公司及时支付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49万元。正在整改问题2个,具体为:

  医保部门未及时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2,673万元问题。盟旗两级医保部门已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1,543万元

  地方政府欠缴医疗保险费21,160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800万元,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主体已列出还款计划,分期偿还。

  二是全盟扶贫审计检查及农牧业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

  全盟扶贫审计检查及农牧业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225个,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221个问题,审计促进上交财政及归还原渠道资金1,175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6,311万元、促进资金盘活6,647万元、促进“资产收益”式扶贫资金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促进收回到期“资产收益”式扶贫资金1,343万元、促进收回收益资金26万元。正在整改问题4个,具体为:

  建设项目未取得相关批复、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问题,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良种场牲畜交易市场项目(养殖区、交易区)已通过审批、已完成整改。1个旗现代农业产业园综合体枢纽工程一、二标段已取得批复手续,未取得许可证,计划于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

  2016年至2019年,1个旗11个苏木乡镇与35家公司或专业合作社签订“资产收益式”扶贫项目协议,无担保手续或担保手续不合规,涉及扶贫资金5,267万元问题,8个苏木乡镇已通过补充或完善担保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4,984万元,剩余计划2022年4月前完成整改。

  2018年至2020年,1个旗5个苏木乡镇、15个嘎查、3家企业集体经济资金合计880万元,投入公司或合作社参与资产收益,资金无抵押担保问题,完成整改820万元,剩余计划2022年6月前收回。

  截至2020年5月30日,1个旗2011年至2013年扶贫微贷款剩余2个苏木乡镇21户未收回,金额50万元问题,已收31万元,剩余19万元已通过司法机关进行追缴,计划2022年3月完成整改

  4.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2020年盟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盟审计局根据盟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和盟委组织部委托,对盟直机关8名领导同志和阿尔山市主要负责同志及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公安局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问题共计137个,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121个,审计促进资金上交财政1,357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41,842万元、审计后挽回损失158万元、促进资金规范管理77,678万元、促进资产规范管理118万元、调账处理15万元。正在整改问题16个,主要为占用上级专项资金平衡公共预算、应缴未缴职工养老保险费、应收未收税金、无据列支、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涉及4家责任单位,对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需持续整改问题,相关责任主体正在按审计要求落实整改。

  5.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方面

  按照盟委审计委员会2020年的工作安排部署,盟审计局对1个国有企业2015年12月至2020年6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3家行政单位、9家合作银行、10家小微企业。审计查出问题共计19个,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15个,审计促进对担保责任实行风险管理52,303万元、促进资金规范管理2,762万元、规范相关金融机构转嫁应当承担的风险敞口200万元。正在整改问题4个,包括: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未达到预期目标要求,担保代偿率高大幅度超过预期目标要求,部分“金担”合作金融机构转嫁应当承担的风险敞口、担保风险承担比例低于20%、涉及金额38,531万元,担保业务存在潜在风险、涉及金额6,790万元。正在整改的问题,企业采取主要措施:一是继续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金;二是对追偿难度较大的,通过召开盟长办公会积极推进;三是“金担”“金企”合作机制和制度不完善,进一步协商银行业、金融机构承当相应的风险。

  (二)自治区审计工作报告涉及兴安盟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自治区审计工作报告涉及我盟64个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58个问题,并已向盟人大工委详细报告。正在整改问题6个,具体是:

  1.政府拖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9,985万元问题已支付资金90万元。其余欠拨资金9,895万元,计划分期支付,其中2022年至2025年每年支付2,000万元,2026年支付1,895万元。

  2.盟本级116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准备期清算工作未完成问题。已完成79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剩余37家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责任主体已通过发催办函、微信群、电话、窗口办理业务时督促抓紧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账清算工作。

  3.1个旗40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准备期清算工作未完成问题。因退费核算标准不统一、个人缴费核算不准确等原因导致部分参保单位对账退费工作尚未结束,相关责任主体现正在催促各相关单位抓紧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账清算工作。

  4.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1,800万元问题。4家单位已完成整改,已补缴养老保险费合计1,590万元;1家单位拖欠的养老保险费210万元,因法人变更、企业改制工作尚未完成等原因暂未完成补缴。

  5.违规向93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338万元问题。已追回721人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金273万元,其余资金正在追缴中。由于死亡及服刑人员人数多且因当事人无力偿还、暂未取得联系等原因导致追缴困难。

  6.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48万元问题。已清退10人个人账户沉淀资金22万元。未及时清退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由于自治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业务系统新增个人补息模块,需财政部门将利息划转到个人账户后,方可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清退工作。

  (三)往年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情况

  2020年12月15日,盟审计局向盟人大工委会报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未完成35个,截至2022年2月底,完成整改问题24个,正在整改问题11个,具体包括:

  1.2018及以前年度审计项目至今未完成整改问题方面

  一是2018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部门往来款项规模较大,余额291,364万元问题。盟财政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往来款项清理整治工作。截至2022年2月底,已清理往来款272,800万元,并将持续对往来款进行清理。

  二是1个国有担保公司为企业承担代偿责任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已收回企业代偿额1,951万元。

  2.2019年度审计项目至今未完成整改问题方面

  一是盟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未完成整改2个问题。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未转入固定资产金额28,783万元问题,8家预算单位已整改金额28,509万元。对未办理竣工决算转增固定资产的,2家预算单位将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及时转增固定资产;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9,938万元问题,21家预算单位已整改金额8,891万元。对未清理的往来款,7家预算单位将继续进行清理。

  二是专项审计(调查)查出未完成整改7个问题未及时收取产业扶贫项目收益105万元问题,已回收项目收益100万元,尚未收回5万元正在追偿中。未收回已到期的“资产收益”资金95万元问题,已收回55万元,剩余未收回40万元已向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产业扶贫项目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问题,待自治区审批通过。产业扶贫项目未办理环评备案问题,各苏木乡镇现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环评备案手续。产业扶贫项目未办理用地备案问题,第三方公司已完成土地面积测绘,测绘结果将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缴纳罚款,土地用地审批手续。“三到村、三到户”资金形成的返租式公寓项目未取得不动产证明和购买发票问题,市人民政府已督促企业筹措资金补缴税款,待企业足额缴纳拖欠税款后,才能开具发票办理不动产证明。公立医院违规发放绩效工资62.36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21.26万元,未追回部分已委托会计事务所梳理医院资金账目,正在核对商讨收缴标准与收缴办法。

  三、后续工作安排

  2018年度、2019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还有11个、2020年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还有39个、自治区审计报告涉及我盟问题还有6个(与盟本级部分问题重复)未完成整改。这些问题都是整改的难点,需要集中力量攻关完成。必须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责任,为完成整改提供有效保障。主要措施:

  一是按照盟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树立审计整改是常态化工作的意识,常态长效落实审计整改;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审计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困难和阻力要及时请示报告,及时研究解决。          

  二是合力推进审计整改。目前,各地区、相关部门单位,正在按照盟人大工委和盟行署的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整改;盟人大工委、盟行署、盟纪委监委、盟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都在推动盟本级预算执行和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涉及我盟问题的整改,盟审计局要压实督促整改责任,加强协调调度,及时报告反馈整改情况,维系巩固已形成的整改工作局面,为各方面更强有力的支持审计整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以更强的合力高质量完成审计整改任务。

  三是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尤其是涉及我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整改要深入分析研判,已过整改时效,或审计整改成本高,整改已无法显现成效的问题,相关整改责任主体要在研判的基础上,详细说明原由,提出销号申请,审计部门将在这方面做好督促协调指导工作。

  四是要更加充分地利用好审计整改成果,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都纳入对旗县市、盟直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五是完善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机制。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又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等情况的,审计机关按盟行署的安排通报、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不履行整改责任,拖延敷衍审计整改的,审计机关将提请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或其主管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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