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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兴安盟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5-0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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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盟审计局局长  孙兴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人大工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安排,我受盟行署委托,向大会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盟人大工委第三次会议审议要求,盟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下发了整改工作通知,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明晰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向、责任和目标,督促各责任部门加快问题整改。

  (一)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24,802万元。

  整改情况:盟财政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预算,尽量将年初预算安排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提高预算细化程度,提高预算编报到位率。

  (二)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超预算支出19,192万元。

  整改情况:因盟本级年初财力不足,一些项目没有编入年初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一些确需执行的项目,通过追加预算执行,盟行署在2017年末向盟人大工委报告了本级预算调整情况。今后将严格遵守《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对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追加预算的,按照法定程序调整预算,盟本级政府预算的年度调整方案及时提请盟人大工委审查和批准。

  2.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20,199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11月30日,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已

  全部缴入国库。

  3.出借资金2,710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11月30日,已收回出借资金2,200万元,剩余510万元正在组织清收。

  4.结转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201,293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11月30日,盟财政局已拨付结转财政资金180,303万元,剩余结转资金20,990万元。今年年底前,将继续加快结转资金拨付进度,避免形成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缓征税款14,611万元。

  整改情况:税款已征缴入库,做到应收尽收。

  2.提前征收税款4,400万元。

  整改情况:以后的税款征收,做到不提前征税。

  (四)8个预算执行部门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超预算支出2,226万元,涉及5个预算单位。

  整改情况:涉及的5个预算单位在今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将预算做细、做实、做准,按照《预算法》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

  2.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2,622万元,涉及6个预算单位。

  整改情况:共计清理收回资金1,029.42万元,其中收回个人欠款170.05万元,占个人欠款795.83万元的21.37%,整改力度不大。形成个人欠账多,整改难度大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单位财务制度管理不严、执行不到位,导致个人欠账长期不报账;二是一些报账人票据缺失,报账依据不充分;三是报账人调转退休,没有及时催收清欠。盟行署对此问题将开展专项督查。

  3.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费和评审费2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5.65万元,剩余0.35万元无法收回,原因是发放给5位已解除劳动合同的临时工、1位已故职工及1位双开职工的福利费。

  4.事业单位违规发放职称补贴21万元。

  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停发职称补贴。

  5.应收未收农民工保障金、社会保障费3,197万元。

  整改情况:应收未收农民工保障金938万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25号)第三十三条“本制度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内政办字[2006]443号)同时废止”,因此未收取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再由住建部门收取,用工单位自行交银行。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缴存银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缴存、发放的监管。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应收未收社会保障费2,259万元,已通知相关企业缴纳,截至2018年9月1日已清缴161.66万元。盟行署已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足额收缴社会保障费。

  6.应收未收采矿权价款2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7.用过渡户收取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

  整改情况:2018年6月,相关主管部门已取消收取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的过渡户。所收取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已存入财政专户。

  8.项目进展缓慢,未按时开工、完工。

  整改情况: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7个标段(11个项目),目前,已竣工验收5个项目,其余6个项目进展顺利。19个项目未按时开工、84个项目未按期完工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召开专题委务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目前,正在逐个项目稽查督促整改,未开工项目已陆续开工,未完工项目正在抢抓工期,争取早日完工。

  (五)审计整改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个国有担保公司7,597万元难以如期归还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9月,已完成整改594.49万元,整改力度不大。整改力度不大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边建边生产,暂无还款能力;二是部分企业产品销售不畅,资金周转缓慢;三是,部分企业停产,无偿还能力。盟行署对此问题将开展专项督查。

  二、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扶贫资金审计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盟行署在全面开展扶贫资金审计的同时,着力推动和落实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计整改效果明显。

  一是开展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阶段性督查,有效发挥审计组职能和专项督查组的作用。今年10月份以来,按照盟委、行署部署,盟审计局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盟6个旗县市2015年以来不同层面巡视和扶贫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实地、现场查看审核和督促检查。在盟行署统筹下,盟行署督查室组织审计、财政部门对全盟六个旗县市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行了专项督查。

  二是整改实行台账式、清单式、销号式、跟踪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清单、时限清单,按清单落实整改。目前,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正在落实。台账登记的479条问题,已整改469条,正在整改中10条。目前已将整改情况向各旗县市进行了通报。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各旗县市、相关部门持续加强整改的组织领导,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整改调度,规范整改台账,把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部分地区、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重视不够、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问题不到位、整改日常管理有欠缺等问题,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被审计单位承担起组织领导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领导力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整改,真实完整地向审计机关、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整改情况。

  (二)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全面实施台账式、清单式、跟踪式、销号式整改管理,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保证整改质量,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经得起检验,提高审计成果转化利用水平。

  (三)加强建章立制。督促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建设上入手,有效控制、遏制屡审屡犯、屡审屡出的问题和现象。

  (四)强化追责问责。对审计查出问题应追责问责的,对审计整改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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