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审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兴安盟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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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兴安盟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据兴安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照全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26部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安排11次学习。

  (二)系统谋划安排审计法治工作。一是谋划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经盟委审计委员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兴安盟审计局印发并实施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全年共计划实施审计项目20个,坚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二是落实法治工作计划。根据兴安盟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自治区审计厅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依法治盟考核工作方案,制定兴安盟审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二、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盟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盟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德强同志作为兴安盟审计局普法与依法治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领导兴安盟审计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在局党组会议上听取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就2024年度法治工作落实提出具体意见。二是按要求向自治区审计厅和盟委依法治盟办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依法在盟审计局官网公开。三是按时向盟委依法治盟办报送兴安盟审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任务措施落实情况。

  三、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依法审计,持续审计法治建设水平

  1.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4年兴安盟审计局谋划实施审计项目20项,截至目前审计发现问题98个,移送问题线索17件,查出问题金额492,610.92万元(违规金额46.4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92,474.74万元,损失浪费金额82.21万元),督促立行立改问题48个。向盟委、行署报送审计项目重要成果报告15件,其中被批示6件,批示意见9条。提交审计信息134篇,其中被自治区审计厅和盟委、行署两办采用44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强化审计过程全记录。完善《兴安盟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审计执法过程可追溯;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经审理法制科审核把关。召开审理会3次,出具审理意见书、移送问题线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7份,确保审计监督程序规范。三是落实行政裁量权制度。在盟审计局官网公布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机关规范审计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并在全盟范围内贯彻执行。

  3.扎实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与内蒙古奥斯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在审计执法相关法律事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协议审查等方面为我局提供咨询服6次,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工作1次。

  (二)组织开展审计执法督查检查。

  1.依法开展审计执法检查。20243月至4月,对全盟6个旗县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共发现6个方面73类问题,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2.规范审计执法主体资格。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平台数据管理维护。梳理排查已办理退休手续、不在执法岗位人员1人,并注销备案信息;新增执法人员信息数据7条,更新数据1条,有效加强审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二是补充审计执法力量。组织3名新入职人员参加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顺利通过,并为7名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申领工作。

  (三)强化监督制约与贯通协同。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做好清理备案。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按照盟行署工作要求,梳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并提出清理意见,确保应清尽清、应废尽废。严格合法性审查。对以盟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的4件规范性文件,以及盟审计局制定的1项制度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完成11件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

  2.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一是加强审计执法监督,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局门户网站,将审计机关执法主体、人员、职务、执法类别、监督方式等,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在盟审计局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告2023年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三是落实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在蒙企通服务平台、“12345”平台开通专席,确定专人为通讯员,及时处理与解决涉及审计工作的问题及事项。

  3.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一是分解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和责任人,强化三项监督协同贯通,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共同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针对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转交和盟本级录入的106个问题,联合盟人大工委、盟纪委监委、盟委、行署督查室等部门赴6个旗县市和22家盟直部门单位开展现场指导工作,推动81个问题整改销号。三是持续做好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对审计移送问题线索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向盟纪委监委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7件,并持续跟踪反馈办理进度,汇总办理情况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一)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执法队伍。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盟委、行署、自治区审计厅有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的工作要求,印发《加强全盟审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并通过线上网络课堂、线下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人均培训时长超过60课时。二是举办全盟审计机关审计理论与实务专题讲座,邀请内蒙古财经大学教授讲授审计理论知识,不断提升审计干部依法审计的能力。三是组织审计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举办的云宣讲活动和自治区审计厅举办的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突出关键节点的普法。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审计法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为依托,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审计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7部。二是紧盯重点领域普法。按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诚信工程建设工作要求,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次,宣传行政复议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3部。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依托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读书分享会以及审计进点会,通过盟审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张贴海报、送法上门、干部讲法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宣传法律法规12

  2024,兴安盟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依法审计能力与盟委、行署和自治区审计厅的要求还有差距,审计人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活动组织能力有待提高等方面。

  2025年,兴安盟审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审计人员更加自觉地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恪守审计权力边界,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奋力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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