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1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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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 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审计局(电话:0482-8268516)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兴安盟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通过审计局门户网站等主动发布相关审计信息,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促进作用。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6,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关简介、人事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和其他主动公开内容等信息共36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审计动态、审计结果公告、机关党建、政务服务等信息15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制度办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兴安盟审计局公文办理流程,强化源头控制,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推动各科室在公文办理环节明确公开属性,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情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同时调整领导小组,形成电子数据审计科牵头专职,其他科室依职责分工提供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各类信息的公开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学习研究信息化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新特点、新要求,充分发挥网站集约化平台作用,并持续做好内容维护保障工作。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按要求完成每周至少更新2次任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做好门户网站的运营管理,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及时转发党中央、国务院最新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动态等内容。同时积极加强日常审计政府信息自查与监管,按照盟行署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及时对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存在的错敏信息进行更正调整,提升审计信息公信力及信息公开规范性。2024年度,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问责追责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门户网站移动端适配性差。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用户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访问政府门户网站,但目前网站在移动端的显示效果不佳,部分页面出现排版错乱、图片变形、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严重影响了用户的使用体验,降低了网站的服务效能。

  改进措施:加强门户网站移动端适配优化。一是对网站进行全面的移动端兼容性测试,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修复和优化,确保网站在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移动设备上都能正常显示和使用;二是采用响应式设计技术,使网站能够自动适应不同屏幕尺寸的设备,无论是手机、平板还是电脑,用户都能获得一致的浏览体验;三是优化移动端页面加载速度,通过压缩图片、精简代码等方式,减少页面加载时间,提高用户访问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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