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兴安盟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德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盟行署委托,报告2023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区、部门高度重视,强化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加强贯通协同,实现审计整改多维联动。按照盟委、行署决策部署,2024年,盟审计局持续加大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力度,探索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有效途径,督促相关地区、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筑牢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按照盟委审计委员会常态长效落实审计整改、牢固树立审计整改责任意识要求,各地区、部门坚决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审计机关督促责任。2024年7月行署召开盟长办公会,听取历年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要求相关地区、部门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强化跟踪落实。2024年11月行署召开常务会议,研究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我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下发相关地区和部门。
(二)加强机制建设,筑好审计整改“制度墙”。积极落实盟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关于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批示要求,制定印发《兴安盟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销号工作办法》;通过“四办四化”方式,即领导跟办深化协调、科室盯办强化推进、发函催办实化督促、现场督办细化指导,2024年共发送审计整改督促函90份,组成工作组现场督导5次,在督促督导中促进285个问题完成整改。
(三)强化贯通协同,提升审计整改进度。主动对接人大、纪检、巡察等监督主体,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2024年共录入贯通平台问题60条,配合人大两办督查2次,在推动审计整改上形成监督合力,释放叠加效应。
(四)促进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2023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问题267个,已完成整改247个;正在整改20个问题中12个未到完成时限,到期问题整改完成率96.86%。2023年度自治区审计工作报告涉及我盟10个方面15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5个;正在整改10个问题中4个未到完成时限。以前年度盟本级审计工作报告正在整改10个问题中9个未到完成时限。相关地区、部门共整改问题金额357,364.50万元,健全完善规章制度67项、追责问责8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2023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1.盟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完成情况。审计发现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促进财政资金下达236,029.16万元,促进债券资金拨付44,876.42万元。正在整改问题3个,一是滞留债券资金84,921.59万元。已支出44,876.42万元,剩余40,045.17万元按项目施工进度拨付。二是专项债券项目财政垫付利息3,679.79万元,被审计单位正加快实施进度,尽快实现预期收益。三是两个部门坐支非税收入186.21万元。两个部门正与财政部门沟通解决。
2.盟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完成情况。审计发现7个问题,被审单位通过规范财务支出、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节约财政资金等措施,全部完成整改。
3.“一揽子”政策审计整改完成情况。全盟2023年度第三季度国家和自治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促进政策落实落地、项目规范实施,推动资金拨付4,796.01万元。正在整改问题2个,一是乌兰浩特市5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2,228.60万元。已收缴345.00万元,剩余1,883.60万元已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自治区审计工作报告中包含此问题);二是突泉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及配套工程已于2022年11月竣工验收,尚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目前主体工程部分完成结算审计,配套工程部分正在编制竣工结算。
4.扎赉特旗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完成情况。审计发现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促进农牧业专项资金拨付5,270.56万元、补贴资金发放8,074.71万元。正在整改问题2个,一是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3,737.36万元。已拨付1,313.78万元,剩余资金已制定拨付计划(自治区审计工作报告中包含此问题);二是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井房、机电井等设施损坏。已部分修复,未修复设备已纳入2025年改造提升项目计划,并在发改部门备案,待项目任务下达后实施。
5.扎赉特旗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整改完成情况。审计发现2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强化了就业帮扶措施落实,促进了脱贫群众增收,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规范管理。
6.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共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发现问题131个,已完成整改119个,正在整改12个,具体包括:
(1)兴安盟人民医院院长吴喜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中盟人民医院往来款长期挂账3,052.03万元。已收回2,998.00万元,剩余54.03万元正在催收。
(2)兴安盟荣信融资担保公司原董事长王永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涉及6个问题,一是风险管理水平低,融资担保累计代偿率13.94%、累计代偿追偿率10.15%、拨备覆盖率9.52%。已修改完善内控制度,梳理担保流程;二是截至2022年末,应收未收代偿款26,691.95万元。对应收代偿款客户按照执行难易程度、可执行财产状况进行分类梳理,制定追偿措施;三是截至2022年末委托贷款逾期11笔(10户),涉及金额3,300.00万元。已提起诉讼;四是2019年5月至2022年末,应收未收担保费160.31万元。拟对欠费企业及个人提起诉讼;五是逾期金额较大,流动资金缺口较大。已安排专人进行保后跟踪,关注重要业务和高风险事项,合理调控项目集中度,避免出现集中代偿风险;六是大户及关联企业代偿风险偏高。已制定《关联企业担保管理制度》《反担保措施制度》,对“垒大户”现象进行专项梳理,对逾期未偿贷款进行催收。
(3)兴安盟教育局原局长朱宝江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中盟教育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正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4)乌兰浩特第三中学校长崔勇哲同志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涉及2个问题,一是扩大范围支付奖励性绩效工资23.49万元。已制定偿还整改计划;二是2个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运动场项目正在申请第三方进行项目决算,幼儿园项目正协调解决支付工程尾款。
(5)中共突泉县委员会书记张双城同志、突泉县人民政府县长王永佳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项目涉及2个问题,一是县水利局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84.74万元。已缴纳366.25万元,剩余资金正在催缴;二是未及时发放涉农涉牧资金4,830.57万元。已拨付资金1,065.73万元,剩余资金已制定资金拨付计划。
7.自然资源审计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实施突泉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共发现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促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5项、规范业务工作流程3项。正在整改问题1个,为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原为集体建设用地)。已将该企业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8.投资审计整改完成情况。兴安盟党校迁址新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兴安盟留置管理保障中心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共发现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审减工程造价415.58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41.74万元。
(二)2023年度自治区审计工作报告涉及兴安盟问题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报告共涉及我盟10个方面15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5个,正在整改10个,其中2项问题在上述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未整改问题中反映,剩余8个问题具体包括:
1.兴安盟口岸建设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阿尔山市财政局滞留拨付中央和自治区口岸建设发展资金4,016.00万元。已整改2,682.77万元。盟商务口岸局已下发督办函,督促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2.兴安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项目涉及4个问题,一是相关政策措施推进落实不到位,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未全面完成。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正在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划转工作;二是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和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7,832.32万元。已整改4,366.88万元,剩余资金已制定支付计划。
3.国有企业改革审计项目涉及农垦集团3个问题。目前正进一步完善《兴安农垦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化运行机制不畅、耕地统种率低、企业剥离社会职能不彻底3个持续整改类问题。
(三)以前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仍未完成整改问题。
2024年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中16个未完成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10个,具体包括:
1.2019年至2021年6月末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项目涉及4个问题,一是科右前旗部分乡镇未及时收回资产收益项目到期本金及项目收益1,034.16万元。已收回1,014.06万元,剩余额尔格图镇1家企业20.10万元未收回,已提起诉讼;二是科右中旗扶农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部分苏木乡镇未及时收回资产收益项目到期本金及项目收益1,882.78万元。已收回1,847.78万元,剩余34.00万元高力板镇、巴彦淖尔苏木已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三是扶贫及涉农涉牧整合资金抵押担保手续不健全,资金存在安全隐患。相关乡镇已补充抵押担保手续230.00万元,剩余190.50万元已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四是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进展慢,巴彦淖尔苏木欧李育苗大棚项目未完工。已对合作企业提起诉讼。
2.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涉及2个问题,一是2019至2021年全盟共有33个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已完成30个项目,3个项目正在推进中;二是50个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率低。40个项目已全部支付,剩余10个项目按照工程进度支付。
3.兴安盟本级有效扩大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涉及2个问题,一是盟交通运输局1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和施工许可批复即开工建设。相关材料已上报上级部门待批复;二是盟交通运输局1个项目工程进度滞后,未按约定工期完工。盟交通局正在推进制约项目进展的征拆工作。
4.关于科右前旗义务教育政策贯彻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涉及1个问题,科右前旗将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义务教育专项资金19,938.12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已拨付7,665.27万元。
5.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原局长王占明同志2013年8月至2021年11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涉及1个问题,2015年盟自然资源局预付信息化综合平台项目款420.00万元。因双方存在纠纷,法院已判决,施工方未执行已提起上诉。
三、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意识,提升整改效率和质量,保障审计成果有效落地,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二)深化贯通协同,凝聚审计整改合力。持续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各监督主体协同发力,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三)构筑长效机制,以规范保障发展。剖析审计发现问题根源,针对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再次发生,推动各领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盟委、行署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兴安盟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