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要求,现将兴安盟审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照全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计法等15部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安排14次学习。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中共兴安盟审计局党组2025年第8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兴安盟审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就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落实意见。按时向盟委依法治盟办报送兴安盟审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任务措施落实情况。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高质量推进审计工作任务。2025年兴安盟审计局谋划实施审计项目28项,截至目前已完成25项,待出具报告3项,审计发现问题222个,移送问题线索11件,已整改问题98个。
(二)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项(配合审计厅实施2项),目前已全部完成,审计发现问题143个,移送问题线索3件,已整改问题21个。
(三)依法开展审计执法检查。抽调2个科室业务骨干赴旗县市审计局开展全盟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共发现“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履行审计监督检查责任”等9方面132项问题并得到迅速整改,精准发力补强基层基础短板。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理审计项目21个,组织召开审理会10次,审查问题线索11件,出具审理意见书、移送问题线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9份,督促审计组及时修改修正审计文书,把好审核复核关,落实审理复核责任。
(五)规范审计执法主体资格。加强执法监督平台数据管理维护,新增执法人员信息数据2条,组织1名审计干部参加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证考试并顺利通过,为2名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
(六)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协调盟纪委监委监督贯通办公室向8家单位发送工作督办函,按盟纪委监委要求,呈报《关于历年审计发现已逾期问题情况报告》,联合盟人大工委赴3个旗县市开展现场指导工作,推动9个逾期问题完成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7个盟直部门单位10项审计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并督促全部整改到位,收回资金2.59万元。
(七)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执法队伍。开展兴安审计讲堂,60人登台授课,以讲促学提升业务基础;编撰形成2025年度《兴安审计讲堂讲稿汇编》,收录高质量讲稿54篇;开展41期审计业务学习,安排业务骨干解读审计、会计相关重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50余部,提升审计人员业务理论水平和依法审计能力。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审计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3次、诚信工程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1次,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宣传法律法规5部,积极营造遵法守法、学法懂法、用法普法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内外部监督和综合评价
(一)扎实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与内蒙古奥斯律师事务所续签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在审计相关法律事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协议审查等方面咨询法律业务7次,邀请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工作1次。
(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一方面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在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告2024年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另一方面落实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在“蒙企通”服务平台、“12345”平台开通专席,办理群众来访问题工单2件,满意度100%。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计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与新时代审计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法治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组织能力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学习宣传,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二是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增强审计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规范审计监督行为;三是完善审计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其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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