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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审计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

来源:法制科 作者:盟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 分享到:

  兴安盟审计局履行好审计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一是将党内法规学习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专项法律法规学习与审计项目组织相结合;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有效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审计干部队伍的法治素质;三是将普法责任制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审计项目实施进程中,主动向被审计单位宣传讲解审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财经法规;四是结合学雷锋日等活动,走进社区,面向群众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审计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乌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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