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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来源:电子数据审计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7日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精神,2022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号)。《实施意见》提出13条改革重点任务,要求盟市、旗县(市、区)根据本意见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及时落地见效。结合我盟预算管理实际,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突破:

  一是建立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机制。应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盟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动态调整。

  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收入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要求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在内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三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严格部门支出管理,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强化对部门非预算拨款收入的统筹,首先使用非预算拨款收入安排支出,不足部分再申请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

  四是加强预算控制约束和风险防控。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编制好中长期支出计划,在做好化债、消化暂付款工作同时,做好应对支付平衡预算资金的准备。加强重大政策、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五是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基础,实时记录和动态反映预算安排、执行情况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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