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兴安盟审计局 作者:盟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分享到:

——2024年2月29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盟审计局局长 马德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盟行署委托,报告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整改问题梳理分类,综合研判解决卡点、堵点问题,定期调度。按照盟委、行署部署要求,2023年盟审计局和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政策意见,探索提升审计整改有效途径,细化责任,分类施策。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2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2022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269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62个,整改完成97.40%正在整改问题7,具体如下:

        1.盟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审计发现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正在整改1,为1个部门虚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14,000.00万元。截至目前,已收回11,000.00万元,剩余3,000.00万元相关企业暂未归还,预计20248月底前完成整改。审计促进盘活存量资金2,225.21万元、促进调整预算规范管理、促进规范公物仓房产类资产管理、促进建章立制5项。

        2.盟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审计发现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正在整改1,为1个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查。因该部门正在机构改革,预计20249月底前完成整改。审计促进非税收入上缴国库59.01万元、促进部门规范预算编制、促进部门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科学性、促进防疫物资规范管理。

        3.财政决算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1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4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7个,正在整改1,为该旗县部分享受公租房待遇家庭违规转租。截至目前,该旗县住建局已清退11户,剩余2户法院已立案处理,预计20246月底前完成整改。审计促进规范国库库款管理、促进规范预算执行及调整预算程序、促进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促进建章立制22项。

        4.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审计发现26个问题,涉及1个旗县,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促进追回挪用贷款1,048.00万元、促进收回违规发放贷款95.00万元、促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经营、促进建章立制3项。

        5.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完成情况。

    审计发现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正在整改1问题和自治区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重复,在后面专述。审计促进财政资金拨付8,619.62万元、促进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促进建章立制4项。

        6.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审计发现33个问题,涉及1个旗县,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促进财政资金拨付到位117.57万元、促进项目收益资金分配使用344.50万元、促进项目收益资金收回1,413.23万元、促进5个项目盘活使用。

        7.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审计发现5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6个,正在整改1,为1个部门2015年预付信息化综合平台项目款,涉及金额420.00万元。因双方存在纠纷,已将施工方起诉,法院已受理,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审计推动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促进财政资金拨付1,313.21万元、促进建章立制6项。

        8.投资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工程竣工决算及盟本级有效扩大投资政策落实审计发现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正在整改2,具体包括:(1)部分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和施工许可批复即开工建设,涉及两个项目,项目申报材料组卷已重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批复,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2二级公路项目工程进度滞后,按合同约定应于20219月完成,截至目前,项目正在建设,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房建分别完成工程量的98.7%82%89%96%80%,因项目部分段落征拆未完成,导致项目进展缓慢,预计20249月底前完成整改。审计促进节约财政资金914.01万元、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2022年度自治区审计工作报告涉及兴安盟问题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报告共涉及我盟6个审计项目10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6个,正在整改1,涉及1个旗县,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发现的问题。截至202210月,挪用2021年及以前年度义务教育资金19,938.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7.02万元、专项经费15,311.1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截至2023年底,已拨付7,41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07.15万元、专项经费3,908.07万元),因地方政府财力紧张,正筹集资金,预计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

    (三)以前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中未完成整改问题截至目前整改情况

        2023年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21年度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中剩余19个问题未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剩余8个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具体包括:

        1.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项目,涉及2个旗县6个问题:未及时收回资产收益项目到期本金及项目收益20.10万元,该合作社经营不善,需逐步偿还,预计20246月底前完成整改;多支付资产购置资金241万元,该旗工信局已起诉相关企业,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未及时收回资产收益项目到期本金及项目收益39万元,相关嘎查已起诉企业及合作社,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资产收益项目抵押担保手续不健全涉及1个合作社,目前该合作社正办理转让,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1个苏木建设欧李育苗大棚项目未按时完工,因更换合作方,涉及纠纷未解决,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湘蒙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农产品保鲜库项目20216月底已竣工,尚未投入使用。现政府已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原项目已作废,正办理特殊销号。

       2.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项目,涉及盟本级和6个旗县市2个问题: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涉及4个项目,因项目单位面临破产、无法联系到企业负责人、工程款未按时支付等原因未完成整改,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在建及完工项目资金支付率低,涉及10个项目,因地方政府财力紧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盟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直至问题销号。

    二、2023年审计整改工作采取的措施

    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任务重,一些问题整改难度大等实际情况,盟行署要求审计部门狠抓落实,多方面、多角度做好审计整改督促工作。

    (一)加强党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是将上级审计机关查出涉及我盟问题的整改和盟委、行署领导批示的其他审计整改问题列入“三本清单”的难点工作,审计查出的涉及或影响我盟经济社会和民生改善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向盟委、行署请示报告,审计整改工作遇到的困难,及时请示盟委、行署予以解决二是将上级审计机关查出涉及我盟问题整改情况和向盟人大工委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的审计整改情况列入盟委、行署对各旗县市、盟直相关部门的考核目标任务。

    (二)完善审计整改制度,为推动审计整改提供制度保障。兴安盟审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效的意见》,明确审计整改认定标准、特殊销号条件及审批程序制定全过程审计整改路线图;印发《兴安盟审计局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审计发现问题和推动整改机制(试行)》,明确贯通平台报送问题审核把关程序和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要求

    (三)加强贯通协同,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强化与相关监督部门在审计整改方面的贯通协同20237联合盟委督查室、行署督查室、盟自然资源局共同组成5个督查小组开展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20238陪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盟人大工委到科右前旗、突泉县检查调研审计整改推进情况202311协同相关地区、部门到审计报送义务教育审计整改相关资料

    (四)不断增强督促检查、调度频次,压紧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全口径建立整改台账,通过采取电话提醒、发函督办、联合督查、纳入考核等多种举措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20239盟审计局成立两个工作组开展审计整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盟直16个被审计单位,针对未完成整改和整改不彻底的37个问题进行现场督促指导,针对审计整改标准政策把握不准问题答疑解惑。

    三、审计整改下一步工作安排

    盟审计局将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确保盟委审计委员会、盟人大工委的相关要求落地落实。一是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提高审计整改质效。积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树立审计整改常态化工作意识,长效落实好审计整改责任。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促一抓到底。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建章立制和跟踪问效。二是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要重点做好与纪委监委、巡察部门的贯通协同,探索建立针对超过审计整改期限未整改问题的协同监督推进机制及对拖延整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和屡审屡犯等问题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转化利用机制。深刻剖析审计整改的难点、堵点,多向盟委、行署报送有时效、有质量的专报、综合分析报告和审计要情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四是要严格落实盟委、行署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指示批示和盟人大工委对审计整改工作要求,通过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积极促我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促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盟委行署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好“经济监督”职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审计更大贡献。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兴安盟电信西侧 

电话: 0482-8268526 传真: 0482-8268528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审计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15 蒙ICP备2021000288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6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