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盟审计局 时间:2021-01-06 15:04:27 点击量: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兴党办发〔2017〕28号)及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盟委依法治盟委员会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纲要”和《中共兴安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细化分解任务(共144项,涉及我局34项任务),明确到具体科室,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盟、普法年度工作任务,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普法工作台账跟踪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融入到审计工作,审计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规范取证、分级复核、审理科审理,法制科把关出具审理意见,提交审理委员会审定,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年初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定职责和审计管辖范围内编制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盟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制定印发《兴安盟审计局2020年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兴审发〔2020〕5号)。围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破解“三大难题”,服务保障“五区”建设,将“56项突破” 等相关工作任务融入到具体审计项目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2020年我局对中共阿尔山市委书记高长胜同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李贺同志2018年至2020年6月末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审计项目65 个。

  (二)加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完成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考核平台的填报工作,共110项,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材料扫描件共38项。二是对照《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成情况表》,对我局5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考核指标共144项,涉及我局共34项内容,按考核指标内容重新整理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档案,并出具了自查报告,及时报送盟司法局。依法治盟办督查组于6月2日,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出具了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清单。截至6月30日,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积极配合盟司法局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盟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提供法治政府建设5年工作开展情况全部佐证材料,并将其全部扫描成电子版按要求报送。

  (三)加强法治思想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依托兴安盟审计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 审计干部大讲堂”等集中学习20次,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于2020年12月,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4次,如:12月4日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到帮扶村宣传民法典;12月7日到华融社区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等,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审计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审计干部法治建设思维和能力,推进依法审计。

  二、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情况

  (一)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审计职能优势,认真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以扎实有效的审计服务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组织全盟两级审计机关对全盟疫情防控资金、捐赠款物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促进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阶段性审计情况于4月上旬上报审计厅,其他审计项目均按计划完成。

  (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供审计服务

  2020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安排,兴安盟两级审计机关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兴安盟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兴安盟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同时对上年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审计发现问题11个。

  (三)依法履行决策程序

  推进局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发挥党组领导作用,2020年严格执行《中共兴安盟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兴安盟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中共兴安盟审计局党组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中共兴安盟审计局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报送,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与盟司法局联系,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2020年向盟委申请报备规范性文件2个。

        (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根据审计项目计划,按照法定程序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组进点时介绍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范围、内容及重点,公布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举报电话等进行审计公示。审计项目结束后依法实行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主要通过文字记录方式,对审计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审计全过程中,统一使用《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格式的通知》(审法发〔2011〕24号)的标准审计文书格式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审计档案和审计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审计项目法制审核机构为审理委员会,未经审理委员会会议审定的审计项目,不得出具正式审计结论性文件;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党组成员处级干部组成;审理会对审计项目的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移送处理意见是否恰当,使用法律和标准是否准确、适当,以及其他需要审定的事项进行讨论、审定。审理委员会会议由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2020年,共召开15次审理会,审理65个审计项目。

  (五)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1.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自觉接受盟委巡察监督,做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加强与人大工委、政协联系,每年向盟人大工委报告盟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2.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一是实行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于今年3月25日,已将2019年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进审计结果公开。继续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工作,2020年依法依规主动公开2个项目审计结果,公开主要方式为印发《审计结果公告》、兴安盟审计局官网-审计结果公告及政策解读板块向社会公开。

  3.加强审计内部监督。严格《兴安盟审计局审计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持审前廉政提醒、审中监督检查、审后廉政回访制度,加强对审计现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和全员约束。

  (六)加强审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为进一步规范全盟审计机关移送线索(问题)工作,准确掌握全盟审计机关移送线索数量及有关情况,印发了《关于加强报送审计移送线索情况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审计局、局内各科室按时报送移送情况,2020年,全盟审计机关发出移送处理书89个。

  (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部门。结合我局实际,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式,外聘一名资深法律顾问,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明确法律顾问的具体职责、服务事项和范围、双方权利义务、工作保障、违约责任等。

  (八)依法有效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决定和复议监督等程序。2020年全年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二是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兴安盟审计局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审计职责,2020年未接到信访投诉。

  三、普法责任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普法部门工作责任:一是通过审计项目进点会,专项审计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二是通过集体学习、上级部门培训,审计署“审计大讲堂”专题视频集中培训,订购《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等资料来提升审计干部法制水平。四是兴安审计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了普法专栏定期推送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营造严格依法审计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执行落实《兴安盟审计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中共兴安盟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兴安盟审计局“审计干部讲堂”制度》等;二是充分利用法宣在线,组织全体人员网络在线学法,2020年法宣在线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

  (三)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结合环境整治活动,到五城同创华融社区开展2次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到帮扶村开展1次民法典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按照法治的方式,维护自身利益,为民法典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为进一步提升审计法治水平,促进审计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20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2次网络庭审旁听活动。四是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推送,通过兴安审计微信平台、学习强国App、机关微信群、大厅宣传屏等宣传宪法、法律法规等,加强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审计人员主动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开展审计,推动法治兴安建设。

  四、2021年工作初步安排

  (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认真落实依法治盟办安排部署主要工作任务要求,制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法治保障。

  (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提高审计机关行政效率,严格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程序重新梳理确认内部审计管理中心人员做好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按法定程序备案等工作,完成执法资格认证审核申请,组织尚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审计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推动审计机关实现行政执法资格全覆盖。

  (四)加强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有序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五)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体审计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提高法治素养,提升依法审计水平,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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